书刊借阅规则

  1. 图书借还手续集中在二楼RFID自助借还机上办理(持条码借阅证者请到问询台或总服务台办理),期刊以开架方式提供阅览,不外借。
  2. 读者所借图书,应按规定期限归还。如到期不还者,暂停借书权利,并从逾期的第一天起,每册每天交纳逾期费0.10元。
  3. 遗失书刊,按《遗失书刊资料的赔偿办法》处理。
  4. 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,如归还书刊有污损及损坏者,按《读者违章及遗失书刊资料的处理规定》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理。
  5. 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本馆书刊资料携带出馆,均按偷窃书刊论处,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,按《读者违章及遗失书刊资料的处理规定》中相关条款给予处理。
  6. 各类读者的借书权限如下表:
读者类别 借书册数(册) 借期(天) 续借期限(天) 预约/预借册数(册)
本校教职工 20 30 15 3
全日制学生 20 30 15 3
其它读者(借书总限价500元) 5 30 15 3
读者在欠款超过10元(含10元)的情况下,不可以办理借书、预约及续借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