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观图书馆须知

为给读者营造一个安静的阅览环境,请参观者遵守以下规定:

1.读者阅览高峰时段(10:00-12:00,14:30-17:30,19:00-22:00)及考试月,除学校安排的活动外,谢绝进馆参观。
2.学校各单位陪同客人参观图书馆,请事先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(电话:86502021、电邮:tsg@stu.edu.cn)。进馆参观前,领队人员需出示证件,并在问询台《来宾登记本》上登记。参观时应保持安静,切勿使用闪光灯拍照和摄录。参观人员每批不得超过30人(学校组织的活动除外)。
3.寒暑假期间,其它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生证进馆阅览。
4.本校教职工未成年的孩子,入馆时须由家长全程陪护,否则谢绝入馆。
5.媒体进馆采访或摄录,须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,接宣传部通知后,图书馆给予放行。
6. 未经学校批准,不得在馆内进行商业活动。

图书馆
2015-6-24